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

劣警開黑牌車 硬闖ETC五百次

國道警方攔查ETC欠費大戶,在新營收費站攔到欠費及罰單總額近兩百萬元的賓士車;一查發現,不只賓士車早已繳牌報停,車牌來源也有問題,而車上駕駛人竟是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員陳南嘉,國道警方辦案辦到「自己人」始料未及。


陳南嘉(卅四歲,台南縣人)被國道警方攔查後,下車第一時間即掏出警察服務證,並向國道警方表示自己誤闖ETC車道,但警方早已掌握陳所駕車輛是欠費大戶,出示欠費資料,陳南嘉只能認栽,坦承以報停賓士車懸掛購自於當鋪的車牌硬闖國道ETC車道。


據統計.陳某自去年底至今年九月底,共硬闖ETC車道達五四七次,以收費站通行費四十元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三條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、未依指定車道繳費過站罰款計算,合計陳南嘉蓄意欠費近兩百萬元。


陳南嘉坦承,去年年中先花十七萬元買了一部報停的賓士E220轎車,因沒有車牌,又在台北市某當鋪花了六萬元購置「3S─0595」車牌掛上,近一年來就開著這部車招搖來去。國道警方調查發現,賓士車早在兩年多前就已繳牌報停,「3S─0595」原為日產轎車所掛車牌,車主逾檢遭註銷車籍,陳南嘉購買車牌裝在賓士車上再硬闖ETC車道多達五百多次,開霸王車形徑惡劣。


老家在麻豆鎮的陳南嘉,前天開車要回麻豆鎮,他向警方說,
因常往來於台北市與麻豆,長期下來高速公路通行費負擔很大,突發奇想想出這招逃避繳費,原先還暗爽神不知鬼不覺,前晚被攔查時,陳某一見竟被三部警車及十多名員警包圍,在接受國道警方調查時發覺事態嚴重,
雖一臉懊悔卻為時已晚。


,中山分局以陳南嘉知法犯法,影響警譽,昨天已把他記過調職,派出所正副所長因督導不周,各記申誡兩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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